【 關於計畫 】
以往政府培力之婦女團體,其性質多為投入婦女福利服務工作,或促進婦女權益倡議之傳統型婦女團體為主,培力內容也僅以知識獲取為導向;112年本市嘗試加入工作坊模式,建立婦女團體與專家學者之交流機制,實地輔導婦團規劃執行具創新及影響力之服務方案,解決在地婦女需求;並於113年首度開辦本服務,於114年持續辦理,共培力20家單位,(其中有12家非臺中市「婦女服務資訊平台」上原有婦團)提供多元且具特色之婦女福利服務。
為延續婦女福利服務品質及擴大社會影響力,115年持續辦理此服務,凝聚重視婦女權益之民間單位,提出創新服務構想,並透過專案輔導提升組織量能,於在地社區執行適合在地具多元性、創新性的服務方案,創造公私協力環境,實踐婦女人權保障。





